关于孔子的生世,最可采信的,当然是出于 《史记·孔子世家》。然而,也正是《史记·孔子世家》里的话,引发了关于孔子生世之谜的联想与猜测。
《史记·孔子世家》里是这样说的:
孔子生鲁昌平乡陬邑。其先宋人也,曰孔防叔。防叔生伯夏,伯夏生叔梁纥。纥与颜氏女野合而生孔子,祷于尼丘得孔子。鲁襄公二十二年而孔子生。生而首上圩顶,故因名曰丘云。字仲尼,姓孔氏。
司马迁对孔子出生的年份作了断定:鲁襄公22年,即公元前551年。
具体的出生时间,一直具有有争议,《公羊传》作鲁襄公二十一年十一月庚子日(公元前552年9月28日);《谷梁传》则作同年十月庚子日;《史记》则作次年,不记月日。孔子五十一代孙金代孔元措的《孔氏祖庭广记》将孔子的生日定在鲁襄公二十二年八月二十七日 (公元前551年9月28日),但后世对此仍存有争议。然而,现在官方认定孔子生日即为9月28日。近些年来,很多知名人士及社会名流,均吁请当政者将中国教师节定为9月28日,但迄今未有说法。
“纥与颜氏女野合而生孔子,祷于尼丘得孔子。”就这句话,因为司马迁没有给予更为详细的解释与说明,所以,两千多年来,有各种各样的解释。
一般人认为,“野合”就是野外媾合。但从司马迁对孔子所持的态度与立场看,司马迁的原意应该不是这样的意思。
唐代司马贞、张守节在《史记索引》《史记正义》里是这样解释的:
梁纥年老(60多岁)而徵在年少,他们的婚姻“不合礼仪”,故云“野合”。
但这种说法,于史无凭。因为,人们到现在都没有查证到周朝婚姻“不合礼仪”于是就叫做“野合”的根据。
另有人认为,较合理的解释应该是:所谓“野”,乃就礼聘不备而言;“野合”即未经媒聘而自由同居。同居期间,徵在曾去尼丘祷子。尼丘,即尼山,沂水发源地,距梁纥的陬邑约10里路。相传尼山上有一天然石洞,石洞内有石床、石枕、石几,皆系天成。此处名坤灵洞,坤灵,即女神或女神显灵之意。可能就是徵在祈子的地方。
还有一种说法,与一般人认为的“野合”之说相似。刘方炜在《孔子纪》中认为:孔子出生于十月初。其依据是:“高禖”(即“郊禖”),是商朝遗留下来的习俗,直到春秋战国时代还流,以男女郊外野的方式而流行的一种婚配风尚。具体而言之,是在每年的仲春(周历二到三月,夏历十二月至来年一月,今公历一至二月),男女去郊外某些特定的地点欢会、野合。刘方炜认为,叔梁纥和颜徵在就是在此种风俗之下私下结合了。
禖:古代求子的祭礼。也指赐子之神。
鲍鹏山在《孔子传》中看来是采信这种说法的。而且,他认为这种说法“非常精彩”。
鲍鹏山认为刘方炜的说法与刘所持孔子出生于十月初时间上吻合,与现在官方认定的孔子出生于九月二十八日也接近。
鲍鹏山进而认为,这种私下结合,极为合礼。
鲍鹏山认为,“郊禖”不仅不是“私下结合”,反而是“受命结合”。
鲍著中援引《周礼·地官·媒氏》:
中(仲)春之月,令会男女。于是时也,奔者不禁。若无故不用令者,罚之。
鲍著引此说法,固然是想表明叔梁纥与颜徵在的结合是符合周礼之规定的。这样就推翻了司马贞和张守节所认为的“不合礼仪”之说。
当然,司马贞和张守节之说,确实有不妥之处。我们是这样认为的:
为什么当时会有“令会男女”之说呢?这是与“春祭”有关的。春耕之时举行祭天、祭祖活动,到现在仍然有很多地方保留着这样的习俗。这是因为,春天之时,万物萌动,万物生长,而男女之合与农作物的春播秋收有相似之处,于是,男女婚嫁之事与生殖活动,就自然与农业生产活动联系起来了。
此外,这种说法符合《周礼》的思想。因为,在古人看来,天之行也,春种秋收。自然界与人世间也是一样的道理。
即如王位,古人的解释也是如此。
由商朝以来,所有帝王都认为自己的王位受于天命。
《诗·商颂·玄鸟》载:“天命玄鸟,降而生商,宅殷土茫茫,古帝命武汤,正(征)域彼四方。”
天命玄鸟,降而生商。从这里就可以看出,人类命运,在古人看来,是与上天与大自然四季相应合的。所以,“中(仲)春之月,令会男女”也就是一件符合礼仪之事。
现在,更多的人,其实是纠缠于叔梁纥与颜徵在的年龄差距,以为“老夫少妻”的年龄悬殊存在着“野合”的原因。
这里,我们可能用得上当下流行的一句话来说明这件事:年龄不是问题。
年龄问题,至少在典籍之中,并没有查到有关年龄悬殊不可成婚配的依据。
而关于孔子出生的问是,我们觉得钱穆先生的《孔子传》讲得比较中肯。现摘录于下:
《史记》称叔梁纥与颜氏女祷于尼丘,野合而生孔子。此因古人谓圣人皆感天而生,犹商代先祖契,周代先祖后稷,皆有感天而生之神话。又如汉高祖母刘媪,尝息大泽之陂,梦与神遇,遂产高祖。所云野合,亦犹如此。欲神其事,乃诬其父母以非礼,不足信。至谓叔梁老而征在少,非婚配常礼,故曰野合,则是曲解。又前人疑孔子出妻,实乃叔梁纥妻施氏因无子被出。孟皮乃妾出,颜氏女为续妻,孔子当正式为后。语详江永《乡党图考》。
在钱穆先生的论述中,所谓“叔梁老而徵在少,非婚配常礼”,是一种曲解。而在这一论述中,“孔子当正式为后”,是一句非常重要的话,也是一条非常重要的证据。
为什么呢?
因为,这句话后面所指向的是:叔梁纥是贵族身份,而贵族身份则是孔子作为这一贵族的后裔与传人的重要原因。
也就是说,颜徵在,是叔梁纥所娶的正妻。既然是正妻,在贵族这里,当属于明媒正娶,有高媒与书契可以为证的。否则,孔子也便不会在其后被人称为“陬人之子”。至于人们称孔子为“陬人之子”,则说明孔子的父母婚配,在当时,是被人们接受与认可的。而叔梁纥的贵族身份,以及叔梁纥的婚姻,是得到颜氏家族的认可的,否则并不会将最小的女儿许配给叔梁纥。
至此,我们可以说,“野合”之说,可以得到了一定的解释。孔子父母的“野合”与现代语境中的“野合”应该不是同一种内涵。